灵感大王来我家

沙雕段子作者请注意,不会开车请注意 最近马上要毕业了,所以事情会有些多,不会那么频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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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y dynasty/叶王】魔术师与流浪汉

字数:5029

西幻pero,灵感来源于小时候看到的一部动画片,似乎叫小姐和流浪汉

文盲流浪汉【伪】叶X大魔术师王

这是一个老叶倒追自己的心上人并且成功的俗套的故事

老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浪汉

但是却是真正意义上的年下


叶修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对那么一个人一见钟情。

至少在自己可怜的二十四年的认识里是没有想到过的。

耐色瑞尔,是一个以魔法师和奥术师这类的人为领导地位的城市,如果一个人的魔法修养够高,天赋够好,那么就意味着可以晋升为耐色瑞尔上层社会的一员-当然,魔法天赋越高越好,那样越容易晋升上去。

也因为这一点,耐色瑞尔人也非常厌烦不会魔法或者没有什么天赋的人,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城主利用一个大型的浮空魔法,将整个城市从大地上脱离出来,漂浮在天空中,成为著名的法师之城。

只可惜这一切和叶修无关,因为叶修几乎不懂什么魔法,顶多只会一些基础的魔法而已,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下层人。

“你完全可以不再在耐色瑞尔待下去,不再受那些人的白眼,为什么不下去呢?”当时自己准备待在耐色瑞尔的时候,遭到了佣兵团的人一致反对。

“小朋友懂什么。”这是叶修的回答。

于是,在耐色瑞尔里,又多了一名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下层居民,也就是所谓的流浪汉,每天徘徊在街头巷尾,有时候还会翻找垃圾堆里的食物来裹腹,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他身上不是那么好闻,这在爱干净的耐色瑞尔城里的人,尤其是富人看来,就像是猫咪身上的跳蚤和虱子,令人厌烦,所以经常被人驱赶,当然,这个流浪汉和其他人唯一一点不一样的是,似乎他总是带着一把奇怪的伞,几乎从不离身。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每天早上,他总是要跑到城市中央的富人区那里去,偷偷躲在一个小巷里。

“所以说,这就是你为啥每天都要跑到这里的原因?”作为叶修的流浪汉外加佣兵同伴方锐看着那些穿着巫师服的人急急忙忙的往那个恢宏大气的建筑里赶,啧啧嘴。

“老夫就不明白了,这些人有什么看头,裹得严严实实的,看得到个什么?还不如去看看那些小妞。”魏琛看了一眼那片绿油油的往大门口赶的人群,嫌弃的说了一句。

“那里应该是微草学院吧?”方锐仔细看看那些人巫师袍上的标志,有点像那个自己邻居家那个大嫂每天催促自己儿子练习魔法时说的标识,试探的询问到。

“点心大大真聪明。”叶修赞许的看了一眼旁边的方锐,顺便爱抚了一下他的狗头。

“不过咱们来这里干嘛?我们又不上学。”方锐有些纳闷。

“别说话,”叶修一把捂住方锐的嘴巴不让他继续絮絮叨叨的问下去,紧张的往巷子外面看,“应该是要来了。”

什么?什么要来了?方锐表示自己没有听懂他的话,一边呜呜呜一边还试图把叶修的爪子扒拉下来。

就在这时,那些本来急急忙忙往学院赶的那些人,突然站住了,然后连忙往旁边站。

“快点让开,都是瞎子吗?赶紧的麻利的!”

“院长!是院长来了!”

谁?什么院长?

就在方锐还在纳闷的时候,突然叶修把方锐丢在一边,然后不管不顾的往前面走。

“老叶!你这是干什么?你明明知道那些人看不起我们这些人!”魏琛见他不管不顾的挤进人群里,连忙制止到。

不过叶修此时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只见他不顾那些学生厌恶的眼光,挤进了人群里面的前排。

只见被让出的道路上,一位穿着墨绿色的巫师服的男人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一位看起来很青涩的青年,似乎是由于有些不太适应这种人人都在向他致敬的环境,脸上有些红。

叶修却只是看着领头的那个人。

那个人虽然说是穿着着墨绿色的巫师服,戴着墨绿色的巫师帽,但是和其他人却大不一样——那可是丝绸做的!而且是上好的堪拉雷的!要知道那可是千金都买不到的好东西!不仅仅如此,那个扫把,被人们称作灭绝星辰的,上面镶嵌的紫水晶绿水晶,还有透明的什么宝石,上面有着一些叶修看不懂的文字,应该是什么咒语吧,巫师服上的微草标志是用金线缝的,典型的耐色瑞尔上层学术人的样子。

如果放在以前,叶修也许回去打这件衣服的主意,甚至还会考虑什么放倒这个人抢了他的财物和衣物,但是现在,叶修完全不在乎那些事情了,只是看着他的脸庞。

精致的五官,似乎是由于长期待在室内进行研究的原因而导致有些苍白却反而增添气质的皮肤,右眼被银制的眼罩所遮住看不见另一只眼睛的颜色,但是左边眼睛的颜色是那种叶修完成任务后所见过的那个绿宝石那样的颜色,鼻梁挺翘,薄薄的嘴唇微微呡着,整个人给人一种性冷淡的感觉。

卧槽,禁欲性冷淡风!←这是方锐的第一反应。

卧槽,这是有钱人!←这是魏琛的第一反应。

不愧是哥一见钟情的人,真好看←这是处于恋爱脑的叶修的第一反应。

“所以,这就是老叶茶不思饭不想的原因?”魏琛啧啧到,“长的倒是不错,但是这可不是老夫喜欢的类型。”

“原来这是老叶喜欢的类型啊……之前咋看不出来呢?”方锐看着那个人的脸庞,陷入了沉思。

“老叶之前不是说要留下来吗?就是那次任务完成过后,”魏琛回忆到,“难道就是因为他?”

“很有可能哦,你看老叶之前不是还会带着欣赏的眼神看着那些小姐姐吗?现在都散发着粉红色的泡泡,看都不看小姐姐,你说谁会不喜欢小姐姐。”方锐同意魏琛的观点。

“那次我们是干嘛来着, 那次任务,”魏琛摸摸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刮的胡子,“老夫老了记不清了。”

“你也有老的一天啊,你不是说从不服老的吗?”方锐趁机损他。

“去去去,你小子,不放过任何可以损老夫的机会。”魏琛顺手一个爆栗。

然而挤到前面去的叶修现在可不太好受。

唉呀妈呀这谁啊,喷了香水的,够刺鼻的,哥都快要打喷嚏了,叶修闻到一股来自旁边的人都香味,差点一个喷嚏就打出来了。

不过这里可是好位置,起码还可以看得到那人的脸。

嘿嘿嘿。

显然他是没有注意到旁边挨着他的人捏着鼻子的表情。

叶修直到王杰希慢慢走进了那座建筑里看不见人影都时候,才美滋滋的回了兴欣佣兵团总部。

“哟,这是去哪里了啊?一身香水味道,说,是不是去了女支院?”叶修一推开门就让坐在门口凳子上翘凳子的方锐闻到了香水味。

“什么?谁去了女支院?谁?”魏琛听到谁在说女支院的事情,立刻就从书本堆里抬起头来。

“谁!谁胆子那么大,敢在兴欣没钱的时候去外面花红柳绿的!你看老娘打不断他两根狗腿!”此事正因为兴欣财政危机的事情焦头烂额的陈果听到谁去了女支院就气不打一处来。

“没没没,没人去老板娘,”叶修看着陈果手上正在打磨的大剑,咽了口唾沫,“你冷静点,你也知道方锐这个人喜欢瞎说话,别往心里去。”

“那你身上怎么那么香的。”方锐瘪瘪嘴。

“你也知道那些学院的的学生,年龄没多大,还穷讲究,啧啧啧,我看也没什么出息。”叶修想起旁边那个学生一脸嫌弃的看着他的样子,啧啧嘴。

“好像说的你有出息一样,你大字不识一个,上次不是有个四眼仔,背着个十字架,拿着本什么书,人家还好心好意的教你写你自己的名字,你学了半天,屁都不会!”陈果表示不屑一顾。

“诶,老板娘,我是佣兵,识不识字又有什么关系,未必人家老板叫我去做任务,我还得在任务对象脸上写个自己的名字吗?”叶修表示不以为然。

“好啊,那我问你,”陈果不怒反笑,拿出一张纸,写了两个字,把那纸直接拍在桌子上,“这两个是什么字?”

“这...”叶修看着桌子上的纸,沉思了一下。

“说呀,什么字。”陈果双手环胸。

“哥觉得是...”

“是什么?”陈果看他那么犹豫的样子,反而有些没底了。

“是...我不知道。”

“...”我能不能收回刚刚那个想法?

“这两字是你的名字!叶修!你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到,你好意思去倒追?”陈果气不打一处来。

“你看啊,老板娘,我呢,从小没爹没妈只有一个弟弟,现在也不知道他死哪里去了,记事起开始要饭,要到十五岁,开始慢慢干佣兵这一行,没上过学没读过书,顶多会拼音,已经够可以了,你说是不是?”叶修嬉皮笑脸的看着桌子对面的陈果。

“那我问你,你上次不是给那个叫什么王杰希的写过情书的吗?你又不认识字,”陈果疑惑的皱了皱眉头,“难道你是找人代笔的?”

“当然不会啦,情书嘛,你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叶修摇摇食指。

“是什么?”

“当然是要自己亲手写的,才最有价值的啊,”叶修骄傲的一挺胸,“所以,情书当然是我写的啦!”

“那人家看了吗?嗯?”

“...看了。”

“看了怎么说?”

“...写的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还都是拼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哎哟喂,笑死我了,哎哎哎,魏老大快点扶我一下。”方锐差点从凳子上笑到地上去。

“去去去,老夫刚刚接到了一个任务,你还别说,这任务的价钱,真的高。”魏琛挥挥手让方锐一边玩去。

“是吗?那么好的事情吗?”陈果表示很有兴趣,“是什么任务?”

“你知道,就是这个城的,耐色瑞尔的至宝,是什么吗?”方锐左右看看,神秘兮兮的说到。

“是什么?”由于一直都在平民区转悠,所以对这些事情不太了解的陈果问到。

“耐色瑞尔之卷,也就是耐色瑞尔城能够建立起来的根源,据说是一切奥术和魔法的来源,耐色瑞尔的魔术师没有这个就跟活的久一点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方锐说完都有些疑惑了,“不过为什么有人想要我们去偷这个呢?”

“...最好别去,我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叶修有些严肃的说到。

“老夫也是这样觉得的,那么高的价钱,还要求我们偷到了之后要暂时保管,越想越不对劲。”魏琛觉得也很不对劲。

“可是这价钱...”陈果有些犹豫。

“不够我们可以多接几个任务,咋们不慌这一时,别把自己搭进去就好。”叶修有些严肃。

“那好吧,我去拒绝他好了。”陈果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你不过还是拒绝了那个穿着斗篷的人。

“那个人真奇怪。”打发完之后陈果抱怨道。

“怎么了?”叶修询问道。

“说什么你们会后悔的...有本事你去找另一家啊!”陈果抱怨道。

“我就觉得这事就很奇怪,幸好没有接。”魏琛觉得自己真是有先见之明。

“不对,不对,我得告诉大眼这事情。”越想越不对劲,叶修首先就想到了王杰希,他立刻站起身子就往学院那里走去。

“你干嘛!”陈果拦住了他,“你给他说了,他会信吗?人家不但不会信,还会怀疑你和那些人勾搭起来的!”

“老夫也是这样认为的。”魏琛难得的严肃了起来。

“老叶,你先静观其变,到时候再说吧。”方锐也开始苦口婆心的劝解。

王杰希,微草学院的院长,也是当了两千多年的耐色瑞尔城的城主,一位三千多岁的大龄宅男外加剩男,最近有些烦心事。

首先,就是元老会不满意他长期当城主的事情,虽然的确是长了点,长了两千多年。

其次,就是叶修的事情。

王杰希放下自己手里的魔法书,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正准备翻一页的时候,书页似乎是被什么挡住了一样,发出了粗糙的摩擦刺耳声音。

王杰希把书页再一次翻回去,才知道刚刚发出那种声音的是什么。

从书缝里拿出那片书签,由于是真正的树叶制作的,上面属于树叶的脉络都一清二楚,不过形状却很奇怪,不是他经常在学院里看到的那些树木的叶子。

“这是枫叶!我家乡的叶子,我有时候想家了,就看看这片叶子,做成书签好放一些,不过我也看不懂你那些什么奥术魔法的,就给你当书签吧。”那个脏兮兮的男人挠着后脑勺,笑嘻嘻的说到。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没有办法拒绝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虽然他自己说自己是佣兵,不过对自己来说也是流浪汉。

从一开始自己阴差阳错的被那个男人不小心绊倒,自己出了洋相差点一个星星射线轰了他,到现在这种没办法丢掉他的东西,自己的心境似乎有些什么不同了。

王杰希稍微弯下腰来,把信封从抽屉里拿出来,把里面的信纸拿出来在看了一次。

上面的乱七八糟的字和大部分的拼音,让王杰希看了以后哭笑不得。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呀?自己居然还会看这种东西。

从自己被判定为天生的魔术师之后,自己就和自己的家人分离,直到他们全都由于年老体衰的缘故死去,自己由于永生秘法的缘故,永远保持着这样的样子孤独的活下去。

或许自己只是想念自己的家庭罢了,虽然他们早已不在人世了。

又或许...

王杰希把信纸放回信封里,想了想,把它放到了自己贴身衣物的口袋里。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元老院那边还等着我去开会呢。

王杰希稍微照了照镜子,确定没什么问题之后,赶往了元老院,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离开微草学院。

————耐色瑞尔之卷丢失,王杰希身为微草学院院长及耐色瑞尔城主,却没有尽到生为院长和城主的责任守护好耐色瑞尔之卷,被禁用魔法,剥夺了所有权利,流放到了平民区。

那天正好是阴雨天,绵绵小雨打湿衣服,王杰希身上只有一件白衬衫,那还是自己的院长袍被夺取后里面唯一的衣物,上面的徽章被人为的扯掉,在平民区像傻子一样的到处走着。

好冷啊。

王杰希似乎是因为禁用魔法的缘故,越发的怕冷起来,干脆找了个屋檐避雨,顺便还能整理思绪。

就在他蜷缩在屋檐下,试图为自己取暖的时候,屋子里似乎有人出来,木门吱呀了一声打开了。

别,别打开...

就在他还在努力遮住自己脸庞的时候,对他来说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声音在自己头顶上响了起来。

“大眼儿?”

————TBC————

叶修:真正的男人,就是要知道自己和自己暗恋的人贫富差距和文化程度差距以及年龄差距巨大的时候迎♂男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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